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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海口7月30日消息(见习记者索迪 实习生符惠佳)日前,海南省人社厅发出通知,要求对不适宜在高温天气下作业的劳动者要及时协商调整工作任务,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下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海南省人社厅将指导督促企业,根据气象台发布的日预报气温合理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的户外工作时间,合理确定工作量和劳动强度,要求尽量避开酷热时段作业,适当增加劳动者休息时间和轮换班次。
据了解,海南省通过集体协商、恳谈会等形式,引导平台企业对高温天气下接单的户外劳动者给予适当补贴,可采取延长配送时间、发放必需防暑降温用品等措施,保障快递员、网约送餐员、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安全。在专项行动中,将督促企业全面落实《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严格落实高温津贴制度,向符合条件的劳动者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时足额发放高温津贴。对未按规定标准发放高温津贴的行为,一经发现将坚决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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